目前高速公路最高時速120km/h,高速的標準是:1。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yīng)當標明車輛行駛速度,最高速度不得超過120km/h,最低速度不得低于60km/h;2.小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3.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為100公里;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不一致的,應(yīng)當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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