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預約受理表示預約未
成功,仍在受理中。以下是各科預約介紹:1。預約次數(shù):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shù)各不超過五次(即每科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學生需要從該科目開始重新參加考試。2.預約排序規(guī)則:(1)科目一考試首次預約,按受理時間順序;(2)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預訂的,取消時間順序為;(3)非首次預約,以最后一次考試時間為序;(4)非自身原因取消(如考場停電、斷網(wǎng)無法正常完成考試),排序時間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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