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車主申請的期限為自知道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介紹了以下內容:1 .行政復議需要的材料有:(1)行政復議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工作單位、住所和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的名稱是對你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名稱。行政復議請求和行政復議申請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申請人簽名蓋章和申請復議時間。(2)處罰決定。(三)能夠證明其主張的其他事實材料。2.相關規(guī)定:負責復議的上級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5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逾期未作出駁回決定的,視為受理。一般情況下,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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