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丟失了車輛登記證,您可以在車管所申請補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車輛所在地車管所申請補領或者換發(fā)。申請補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當駕駛車輛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所有人是自然人申請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現場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報名需要的材料:1。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2.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必須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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