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與迎面駛來的車輛發(fā)生不可避免的正面碰撞,且碰撞位置在正前方,駕駛員應迅速離開方向盤,到副駕駛位置避難,并迅速抬起雙腿。以下是更多相關介紹:原因:1。車輛碰撞瞬間發(fā)生,人不可能有這么長的反應時間躲起來。因為碰撞前方的慣性,即使有安全帶,人也會往前走,這種慣性力是不可控的。2.不太可能避免。只有把腿推直,才能盡可能地控制身體向前的幅度,保護頭部(嚴格來說,還有胸部,因為據(jù)統(tǒng)計,有些傷害來自于方向盤下緣對胸部的壓迫)。3.從字面上講,遠離方向盤只是一種認知,因為根據(jù)事故總結的車禍死亡因素,大部分是因為駕駛員頭部撞到方向盤邊緣或玻璃等。因此,控制車禍死亡率需要駕駛員“盡可能遠離方向盤”。4.只有當駕駛員與方向盤之間有足夠的空間(或距離)時,安全氣囊才能發(fā)揮足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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