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過往車輛應切換到對面方向150米外的近光燈。103010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過往車輛應當在與對向來車相距150米處變更為近光燈,在狹窄道路、橋梁上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信息:會車注意事項:1。會車時注意交通信號和交通標志。2.如果在視線不清的情況下相遇,應提前降低車速,開啟近光燈行駛。3.會議期間不允許緊急剎車、猛踩油門或猛打方向盤。4.避免在障礙處相遇。5.避免在窄橋、窄路、隧道、急轉彎等復雜場所相遇。6.避免晚上開車不關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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