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yōu)化檢驗周期:對6年以上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型客車(廂式貨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一次放寬至每兩年一次,即私家車在10年內(nèi)只需進行兩次網(wǎng)上檢驗,分別為第6年和第8年。車齡超過10年的私家車,仍執(zhí)行原檢驗周期,即10-15年,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半年一次。2.擴大私家車免檢范圍:在實施6年內(nèi)6座以下非營運小型客車免檢的基礎(chǔ)上,進一步擴大免檢范圍,將6年內(nèi)7-9座非營運小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在提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者免稅憑證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gòu)進行安全技術(shù)檢驗。3.注: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免檢車輛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對車輛安全性能有較大影響的,仍需按原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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