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遲交強險到期前一個月:1。強制車險最長可延遲3個月,可延遲交費。只要是3個月以內(nèi),原車險公司還是可以接受續(xù)保的;2.但是按照規(guī)定,沒有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是不允許上路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guī)定為車輛辦理強制保險,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現(xiàn)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按照車輛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yīng)繳納保險費2倍的罰款;3.注意車輛強制保險。不要重復保險。一些投保人認為,如果他們購買更多的保險,他們可以對投保的車輛進行更多的賠償。根據(jù)《保險法》的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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