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6年,地方補貼額度不受限制,與中央補貼按1:1比例進行補貼。2016年年底,政府要求地方補貼額度不能超過中央補貼的50%。2018年上半年,20個省市發(fā)布了新的新能源地補政策,有些保持與國補1:0.5的比例,而有些明顯降低了不少。20個城市中有14個城市依舊采用與國補1:0.5的比例進行補貼,符合條件的純電動車和插電混動車都按此標準。其中,上海插電式混動車按中央1:0.3給予補助,純電動和燃料電池車按中央1:0.5補助。武漢則按新能源汽車軸距大小給予50%和20%補貼。按照中央標準1:0.5補助的,有廣東、廣州、河南、海南、云南、青海。此外,深圳僅出臺了純電動物流車補貼標準。江西、福建莆田和黑龍江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獎勵政策。有一個道理大家應(yīng)該都懂,新出來的東西一般優(yōu)惠多、幫扶多,一旦發(fā)展成熟了,就沒有太多優(yōu)惠政策了,這個理用在新能源市場十分合適。新能源市場剛興起那會,國家的優(yōu)惠補貼政策十分給力,隨著新能源市場愈發(fā)成熟和壯大,新能源補貼也在逐漸降低,國補、地補都是如此。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