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滿12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35日內不參加學習考試停止使用。具體如下:1。參加學習: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考試。2.考試結果:考試合格后,分數清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如果考不上,就繼續(xù)學習,參加考試。拒絕參加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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