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投訴操作方法:1。被處罰人對公安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拘留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nèi)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后五日內(nèi)作出裁決;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nèi)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2.被處罰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暫扣駕駛證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jīng)Q定后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nèi)作出復議決定;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逾期提出申訴,或者當場不服處罰決定事后提出申訴的,可以按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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