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t發(fā)動機車輛購置稅按照車輛交易價格的10%計算征收。下面是車輛購置稅介紹:33601,計稅值: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jīng)銷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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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的總價和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稅率為13%)。由于汽車銷售專用發(fā)票的進價包含增值稅,所以在征收車輛購置稅時,自然要先剔除17%的增值稅。2.具體新政3360的公告顯示,自2019年7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車輛時應(yīng)抵扣的稅款將視“實際支付金額”而定,不含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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