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話題3360 Q :公民改名的“正當理由”是什么?回答熱點:A:如有規(guī)定: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要變更姓名的,其父母或者被撫養(yǎng)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經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情況后予以變更;年滿18周歲的公民原則上不予變更。如果有正當理由更改姓名,我會提交書面申請。政府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yè)單位等。必須有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批準變更的證明?!罢斃碛伞蓖ǔV福?。有夫姓的女子,去掉夫姓,或者改姓為名;2.和尚、道士、尼姑等。世俗化了,他們的法名改成了俗名;3.含有不容易被公眾識別的晦澀文字的名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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