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駕駛證。實習期12個月內,扣滿12分的,吊銷駕駛證。你需要重新申請駕校,申請駕照。具體可參考以下內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一)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取消準駕車型資格。被取消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許可駕駛類型的,依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取消最高許可駕駛類型的駕駛資格。(二)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滿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延長一年。在延長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取消準駕車型資格。(三)第八十條:機動車駕駛人聯(lián)系電話、住址等信息發(fā)生變更,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業(yè)務單位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30日內向駕駛證核發(fā)地車管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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