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規(guī)則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記分查詢辦法,并為查詢提供便利。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發(fā)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科目一考試。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記分達到12分以上的,車管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參加科目三考試。4.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記分達到12分,且無違法處理記錄(一般為C1)的,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原記分清零。如果有違規(guī)未處理的記錄,從該記錄中扣除的分數將累計到下一年,直到違規(guī)記錄被消除。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