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號牌必須攜帶機動車發(fā)票、合格證原件備查,必須有駕駛證。臨時許可證必須有效。臨時號牌是車主取得正式號牌前的過渡號牌。在此期間,上路行駛必須使用臨時牌照。其法律效力與正式號牌相同,臨時號牌在取得正式號牌后可以作廢。新車只要上路,就必須辦理臨時牌照。一般情況下,新車車主在取得車輛發(fā)票、新車合格證、保險單后,應及時辦理臨時牌照。沒有臨時號牌的車輛不準上路行駛。一般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購車者身份證、購車發(fā)票、交強險保單(復印件)、車輛出廠合格證。以上四項需要復印件,這些物品可以用來申請臨時執(zhí)照。如果購買的車輛是進口車輛,則需要攜帶額外的證件和進口車輛的合格證復印件。如果不是代理人本人辦理,還需要帶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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