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買分賣分的現(xiàn)象,新規(guī)定也做出了明確說明:1、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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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2、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jīng)濟利益,被處罰后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一些司機采取借用親朋的駕駛本,甚至是花錢銷分來避免自己“滿分”,這讓“滿分”的威懾力減弱了不少。此次公安部出臺新的交通違法處理規(guī)定,可以讓司機更加重視分值的重要性,有利于司機行車時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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