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滿12分后,應當在駕駛證被暫扣后15日內參加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法規(guī)學習。以下信息是相關的:1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學習。2.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后,分數(shù)清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如果考不上,就繼續(xù)學習,參加考試。拒絕參加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3.甲、乙類駕駛證扣滿12分直接降級:持有甲、乙類駕駛證的車主,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被記滿12分的車主,車管所應當取消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在30日內辦理降級和換證業(yè)務。C類駕駛證扣滿12分,重考科目一:駕駛證被扣滿12分(含12分,12分以上不滿24分)的,暫扣駕駛證,重考科目一??荚嚭细窈蟛拍荛_車上路。在此期間駕駛屬于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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