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取消了私家車長達15年的強制報廢年限,首次提出了“引導報廢”的概念。其中,小型、微型非營運客車運行60萬公里后將被引導報廢,但只要車況符合國家標準并能通過年檢,仍可繼續(xù)使用。這一新規(guī)定并沒有廢除“強制報廢”。按照規(guī)定,有兩種情況還是會強制報廢。一種是“采取修理、調(diào)整或者控制技術后,排放到大氣中的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另一種是“檢驗期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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