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速最低限速是每小時60公里,低于最低限速百分之20以內的不罰款,但是低于最低限速百分之20以上,需要罰款并記3分。因修路、堵車等特殊情況導致車速低于最低限速的,不予罰款。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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