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車道的速度劃分方法:同方向有兩個車道的,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不得低于100;同方向有三條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不得低于110,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于120,其他機動車不得高于100,摩托車不得超過50。同時要注意交通標志,行駛中不得超過標志標明的速度。如遇雪、雨、霧天氣或路面潮濕、冰滑和能見度較差情況時應(yīng)及時將車速降低到安全車速以下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不能盲目開快車,不得隨意提高車速頻頻超車,不準超速行駛,以免發(fā)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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