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guān)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fù)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實施按7.5%征收的新優(yōu)惠政策后,比方說:如果你在2017年買輛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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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1.6升排量及以下的車,車輛購置稅將花費6410元。如果2018年買輛10萬元1.6升排量及以下的車,車輛購置稅將花費8547元。購置稅公式為:車輛購置稅=購車款/(117%)×購置稅率(10%)×優(yōu)惠系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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