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8月26日提的車,大眾新帕薩特(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DSG雙離合1.8T自動擋,三年10萬公里質保。行駛過程中一直伴隨變速箱異響,換擋頓挫感明顯,4S店表示是正?,F(xiàn)象。行駛到約16000公里時(購車后2年),方向盤抖動厲害,與4S店交涉后更換新離合器,回公司的路上變速箱咔咔直響,有點嚇人,又回到4S店,他們解釋說更換離合器的師傅是學徒,手藝不好,又安排了一個老師傅重新拆裝了一次,這次不響了,耽誤了我半天上班時間。行駛到21000公里時(2018年5月份)異響頓挫明顯,4S店將車電腦系統(tǒng)進行升級處理,此后每次起步時猛的跳一下,異響頓挫一直沒有解決,與4S店交涉后說是跑一段時間再觀察情況,結果到23000公里時(2018年8月14日)方向盤又開始抖動嚴重,4S店又一次更換新離合器,問題暫時消除,此時車輛距保修期結束還有12天。但是12天內(nèi)時間這么短也不可能發(fā)現(xiàn)什么問題,要有問題也得是開幾個月后才能發(fā)現(xiàn),4S店說只要過保再出問題就不管,以后自費更換一次至少要1萬多,感覺消費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請問這種情況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嗎?新更換的核心部件是否有單獨的質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