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你“雞腳”
手法:將交警指揮下的合法行車拍成違章行為
“有時,旁邊有行人闖道,作為司機肯定要合理避讓,這樣有時就不可避免地壓住黃實線,違章了。但我發(fā)現(xiàn),拍我的人,很狡猾,根本不拍路旁的行人和環(huán)境,僅從我違章的角度拍。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這種不可避免的違章每天都會發(fā)生!彼緳C趙女士如此說。
趙說,有時候,在安全的情況下,如果前面有堵車的狀況出現(xiàn),在交警的指揮下,司機甚至可沿黃線逆行,但有些拍攝者根本不拍交警在場指揮,只拍車輛違章,“讓人很不服氣!
司機心聲:取消拍車族,培訓輔助警
司機姚先生表示,由于拍攝者沒經(jīng)過培訓,也沒有上崗證,他們沒有執(zhí)法權,但其照片卻可作為處罰的依據(jù),讓人不服,法理上有問題。同時,納稅人把錢拿出來養(yǎng)警察,警察使用該措施管理城市交通,似乎轉(zhuǎn)嫁了其管理的義務,侮辱了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還浪費了納稅人大批的錢財。 據(jù)悉,去年9月1日,當時日均采用照片4000多張,從9月下旬,交警規(guī)定每人每天限交15張。從開始到現(xiàn)在每張獎勵20元的“價格”都沒有變。
姚先生說,如此高的花費,還不如取消該措施,該設輔警,專門對這些新招的輔警進行培訓,不但節(jié)約開支,而且不會發(fā)生打人事件,化解了人民內(nèi)部矛盾。?
專家建議:照片惹官司,警方要舉證
暨南大學行政法研究專家劉老師之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如果警方采納了市民的照片引起違章司機的訴訟和復議,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警方應負全部的舉證責任。
理論上,如果每個被拍攝的司機不管能否收集到自己不違章的證據(jù)而都對拍攝者所拍照片的合法性提起訴訟,警方怎么能應付得了這種漫長的訴訟。
另外,有律師表示,《行政處罰法》第36條明確規(guī)定:“行政機關發(fā)現(xiàn)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diào)查、收集有關證據(jù)!睆脑摋l文理解,取證的主體在程序上應該是行政機關,而不應該是公民個人。公安交警通過攝像頭或電子眼所獲得的照片、錄像是合法證據(jù),因為它是行政機關直接獲得的。但是,公民拍攝的交通違章照片能否作為證據(jù)被法院接納,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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