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恰當使用汽車的遠近光燈
恰當使用汽車遠近光燈,需依據不同路況和環(huán)境靈活切換。近光燈照射范圍在 30 到 50 米,光線柔和,常用于有路燈的城市道路、跟車、會車時;遠光燈照射距離達 100 米甚至更遠,亮度高,適用于無路燈的郊區(qū)、高速等,但對面有來車或跟車距離近時要及時切換。同時,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養(yǎng)成良好的燈光使用習慣,保障行車安全 。
在天黑沒有路燈、傍晚天色昏暗或黎明曙光初現,以及大霧、下雪、大雨等天氣時,哪怕是白天,也應開啟近光燈。在城市里,照明設施通常比較完備,一般路況下要盡量少用遠光燈,只有在沒有其他照明設備且對面無車的路段才能使用。若路況不好且照明不佳,可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日常行車時,要經常檢查燈光狀態(tài)是否正常。特別要注意的是,大霧天氣千萬別使用遠光燈,因為遠光燈光線強烈且集中,在霧氣中會產生散射,反而嚴重影響視線。當發(fā)現對面車輛開遠光時,我們可以通過遠近光燈轉換來提醒對方關閉。
燈光的調節(jié)一般在方向盤左手的撥桿上,撥到中間位置就是近光,第一檔和第三檔大多是遠光。撥桿上下?lián)軇涌梢郧袚Q遠、近光,前后撥動則控制轉向燈 。
根據法律規(guī)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內不能用遠光;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用遠光;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用遠光等。
另外,傍晚時分判斷是否該開近光,可觀察后視鏡,若看到后車已模糊,就應及時開啟近光。當對面有車開來、離前車距離較近、照明度足夠、過鐵路交叉道口和回到交通繁忙街道時,都要及時將遠光換成近光。要是遇到對面車不友好開遠光,不要直視其大燈,把視線移到車右側,放慢車速并適當鳴笛,情況嚴重時就停車 。
總之,正確使用汽車的遠近光燈,不僅是對自身安全的負責,也是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尊重。我們要時刻牢記這些使用規(guī)則,在不同的駕駛場景中合理切換燈光,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huán)境。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