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報警閃光燈適合在哪些情況下使用
2024-12-19 02:29:17
作者:資訊小編
危險報警閃光燈適合在以下這些情況下使用。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要開啟,以提醒過往車輛注意。
當車輛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出現(xiàn)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時,必須開啟,同時要設(shè)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yīng)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牽引故障車時,牽引車和被牽引車都應(yīng)當開啟。
在霧天行駛時,無論是一般道路還是高速公路,都應(yīng)開啟。高速公路行車遇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能見度小于 100 米時,要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40 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50 米以上距離;能見度小于 50 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20 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在運輸危急病人時,還有一些特殊車輛執(zhí)行任務(wù)時,也可使用。
此外,在車輛被追尾、被搶劫等緊急情況下,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能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周圍人員注意并及時報警求助。
總之,正確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行車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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