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汽車燈光以確保行車安全
2024-12-15 14:59:34
作者:資訊小編
汽車燈光正確使用對于確保行車安全至關重要。
出收費站時,車輛駛離主干道進入匝道,要提前打右轉向燈并保持車距。進入主干道需提前打左轉向燈,警示左側后方來車。
在立交橋互通行車,特別是多車道時,要提前做好變更車道準備并使用燈光。
超車時,提前打左轉向燈示意,超越后打右轉向燈變回行車道。
會車時,國道無隔離帶或墻,夜間要依法科學使用遠光燈或近光燈。
在隧道中行駛,一般在入口會有提示要打開大燈。
在應急車道或因故停在高速公路上,要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
在高速公路遇復雜天氣要組合使用燈光。
日常在國道、鄉(xiāng)村道路遇路口、彎道等復雜路況,需用燈光輔助提示。
汽車燈光有多種,包括遠光燈、近光燈、剎車燈、行車燈、轉向燈、示寬燈、危險警示燈、霧燈、倒車燈等。每種燈用途不同,正確使用有利于行車安全。
日間行車燈著車后自動開啟,隨常規(guī)照明燈關閉。示寬燈在雨天、天色昏暗或地下停車場亮起,不能代替近光燈在黑暗中行車。近光燈適合夜間市區(qū)有路燈照明時使用,要隨同路燈開啟。遠光燈在野外或無路燈照明公路使用,會車時換回近光燈。霧燈只在大霧天氣發(fā)揮作用,晴朗天氣打開會困擾他人。
雙閃燈即危險報警閃光燈,以下情形可使用:能見度低于 100 米時;車輛故障或事故時;牽引故障機動車時;道路或公路臨時停車時;踩急剎車時。
轉向燈在轉彎、并線、起步、停車等時提前開啟。
車主行駛中可交替變換遠近光燈觀察路面。
總之,正確使用汽車燈光,能讓自己和他人的行車更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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