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酒后駕駛: 醉駕相關問題有哪些?
2024-12-06 14:19:14
作者:資訊小編
在安徽,關于酒后駕駛尤其是醉駕,有不少需要清楚的問題。
首先,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指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而且,如果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另外,在安徽,有黨員干部因醉駕受到嚴肅處理,比如安慶市公安局經(jīng)開分局站前派出所原一級警長朱大中、桐城市人民法院綜合辦公室原一級科員胡棟、懷寧縣涼亭鄉(xiāng)綜合文化站原站長韓傳泉、太湖縣黨外人士服務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周偉等,他們都因醉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不過,也有特殊情況。像陳某深更半夜因妻子突然發(fā)病暈倒,在救護車不能及時趕來,且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醉酒開車送妻子就醫(yī),最終法院認定其構成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
總之,大家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遵守法律法規(guī),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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