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鑒定不服復審有什么條件
2024-11-29 08:19:22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鑒定不服復審的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時間條件: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 3 日內(nèi),超期不會處理。
形式要求:必須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
遞交部門:做出事故認定交管部門的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
內(nèi)容要求: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
次數(shù)限制:只能復核一次,認為不公正也不能再次申請復核。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導致復核申請不予受理。比如,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且法院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向法庭提出并闡明理由,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如果是追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總之,對交通事故鑒定不服申請復審要符合上述條件,并且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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