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死人死亡怎樣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致死人死亡的處罰較為嚴重。
首先,若因逃逸致人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具體情況中,對于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過失致人死亡的案件,若能證明行為人不知逃逸會致被害人死亡或未放任結果發(fā)生,應按交通肇事定罪處罰。
若行為人明知被害人受傷嚴重有死亡可能,卻不救助而放任死亡結果,應視情況定故意殺人罪或以故意殺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罰。
若被害人傷勢極其嚴重,即便及時搶救也無法挽回生命,行為人逃逸的,應按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規(guī)定定罪量刑,即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處理二次肇事案件時,若因逃逸致人死亡表現(xiàn)為同種數(shù)罪,應在該罪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若在逃逸過程中放任另一種肇事結果發(fā)生,應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按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罰。
若為奪路逃跑撞軋他人致死,若先前肇事構成交通肇事罪,則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并罰,若先前肇事只是一般交通肇事,則只定故意殺人罪。
若行為人第一次肇事造成重傷等危害結果,后又因逃逸致被害人死亡,應二罪并罰,根據(jù)二次肇事的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除了刑事處罰,還應進行民事賠償,包括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其中,喪葬費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jù)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具體數(shù)額需綜合考慮死者戶口、當?shù)亟y(tǒng)計數(shù)據(jù)、被撫養(yǎng)人的人數(shù)年齡、當?shù)厣钏降取?/p>
另外,有些情況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比如交通肇事后已報警但因懼怕被毆打而逃離現(xiàn)場,或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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