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guī)酒駕如何處罰處罰標準是什么
新交規(guī)酒駕的處罰標準如下:
酒駕是指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超過 20mg/ml,但不足 80mg/ml。
飲酒駕駛普通機動車,暫扣六個月駕駛證,罰款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罰款 5000 元,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再次酒駕,處十日以下拘留,罰款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吊銷駕駛證。
醉駕是指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 80mg/ml。
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照,十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駕處罰流程是憑執(zhí)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yè)務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然后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 7 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教育,考試合格后清除違法累積記分分值。
酒后駕駛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到了返還駕駛證時間,憑交款發(fā)票到違法處理大隊檔案室取駕駛證。
交強險方面,如果飲酒后駕車出險,造成第三方損失,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對第三者給予賠付,金額為 2000 元左右,但賠付的條件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為醉酒駕駛,則保險公司會在先行賠付后,事后再向駕駛人追償。
酒駕處罰后重新領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 12 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 24 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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