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置換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如下:
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1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7000 元。
乘用車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總體按 6:4 比例共擔,東部省份按 5:5 比例分擔,中部省份按 6:4 比例分擔,西部省份按 7:3 比例分擔。地方負擔部分由省級財政部門牽頭負責落實。
財政部根據 2023 年底各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保有量等情況,向各省份預撥 70%補助資金。政策實施期結束后,按照“多退少補”原則,中央與地方進行清算。
部分地區(qū)還有不同的補貼標準,比如廣州地區(qū),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輛;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輛。
在廣州,置換更新補貼標準按照購買新車價格分檔進行補貼,購買新能源車分三檔: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補貼 9000 元/輛;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補貼 13000 元/輛;25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16000 元/輛。購買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分三檔: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補貼 8000 元/輛;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補貼 12000 元/輛;25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15000 元/輛。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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