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購買新車最新政策
在海南購買新車有一系列最新政策。
首先是加大汽車報廢更新力度,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報廢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車補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參加申請補貼的個人消費者,相應報廢機動車應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其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其名下。同時加快推動汽車報廢拆解企業(yè)建設,簡化報廢手續(xù),暢通報廢回收、注銷等證明辦理渠道,縮短辦理時間。
其次是加大汽車置換更新力度,政策實施時間延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取消舊車登記注冊地和新車上牌地限制。提高置換更新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補貼標準,價格在 10 萬元(不含)以下的補 10000 元;10 萬元(含)-20 萬元(不含)的補 13000 元;20 萬元(含)-30 萬元(不含)的補 14000 元;30 萬元(含)以上的補 15000 元。增加置換更新購買燃油乘用車新車補貼,時間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價格在 10 萬元(不含)以下的補 7000 元;10 萬元(含)-20 萬元(不含)的補 8000 元;20 萬元(含)-30 萬元(不含)的補 9000 元;30 萬元(含)以上的補 10000 元。
同一新車僅能享受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中的 1 項補貼,不重復享受。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對象為乘用車產權的個人消費者,應符合一定條件,比如個人消費者轉讓的乘用車應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轉讓和新購日期有相應規(guī)定,新購的乘用車應在規(guī)定時間前完成車輛初次登記上牌等。補貼申請須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期間進行,通過云閃付 APP 申報,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審核通過后直接發(fā)放補貼至銀行賬戶,補貼發(fā)放結果會公示接受監(jiān)督。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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