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外地人買車政策
外地人在海南省買車需要申請指標。
申請指標時,名下不能有本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近 8 年內累計 48 個月(含)或近 24 個月(含)連續(xù)在本省繳納社會保險;持有海南省不動房產證(含房產證)或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夫妻一方持有海南省不動房產證(含房產證)或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等方式申請搖號。
自 2023 年 4 月 30 日起,取消“非本省戶籍人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搖號申請方式。
2023 年期間,階段性放開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取消居住證和駕駛證限制。對非本省戶籍人員(近 8 年內累計 48 個月(含)或近 24 個月(含)連續(xù)在本省繳納社會保險的;在瓊已購房產的夫妻一方的)不再核查申請人居住證信息。
2023 年 4 月 30 日起,取消近 24 個月(含)連續(xù)在本省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非本省戶籍人員的搖號申請方式。取消“個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記小客車超過 3 輛的,只有 3 輛(含)可以取得更新指標”限制。
名下有注冊登記新能源小客車但無普通小客車的個人,可申請參與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搖號。
外地人在海南購買燃油車,需通過搖號、競價方式獲得指標。購買新能源車無需搖號和競價,可以通過排號免受戶籍和駕駛證的影響。
需要購買普通小客車(含燃油車等)的單位或者個人,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的,均可通過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海易辦 APP 或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需申請,申請通過后即可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上牌。
申請后,只要符合條件的,一般不超過 1 個工作日可通過申請。
對調整前已提交申請并通過審核,但未取得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的,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請。
對調整前已提交申請但未通過審核的,需要重新申請。
對調整前因逾期未使用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的,申請年限不受約束,可重新申請。
申請人如對反饋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反饋結果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向調控管理機構提交復核申請。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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