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購車補貼
海南省購車補貼相關問題解答
海南省出臺了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以下是相關要點:
補貼標準:
自細則印發(fā)之日(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根據購買新車金額給予補貼。
10萬元(不含)以下補貼3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補貼4000元;2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補貼5000元;30萬元(含)以上補貼6000元。
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提升,10萬元(不含)以下補10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補13000元;2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補14000元;30萬元(含)以上補15000元。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燃油乘用車新車也有補貼,10萬元(不含)以下補7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補8000元;2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補9000元;30萬元(含)以上補10000元。
補貼名額:無數(shù)量限制。
能否重復申領:同一輛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報廢更新”和“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只能任選一項。
轉讓和購買車輛:轉讓車輛是指2024年5月14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海南省乘用車(有特定車型限制);購買車輛是指在海南省注冊登記的企業(yè)購買納入相關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
認定“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以特定時間界限為準。
補貼對象要求:個人消費者轉讓的乘用車應于2024年5月14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轉讓和購買日期在規(guī)定時間內,新購乘用車要在規(guī)定時間前完成車輛初次登記上牌。
新車發(fā)票開具地: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應為海南省。
車型目錄變動: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判定是否享受補貼。
轉讓和購買順序:不限制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的順序。
申請主體:轉讓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須為同一個人。
申請途徑:通過移動端登錄云閃付APP申報。
申請材料:需提交七項材料,包括購車人身份證、新車銷售發(fā)票等原件照片等。
補貼發(fā)放形式:現(xiàn)金補貼,審核通過后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咨詢渠道:如有疑問,可致電0898-65333702咨詢(工作日特定時段),云閃付操作及平臺上傳資料問題可咨詢中國銀聯(lián)客服電話95516。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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