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車報廢補貼
國三車報廢補貼的相關問題及解決辦法如下:
補貼標準:
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
申領條件:
1. 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須為同一人。
2. 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3. 新購置的汽車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4. 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以及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開具日期,應在政策印發(fā)之日(4 月 24 日)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申領途徑:
1. 手機端:通過支付寶、抖音、微信、云閃付平臺首頁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掃描“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二維碼。
2. 電腦端: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https://qclt.mofcom.gov.cn),點擊汽車以舊換新專題。
準備材料:
1. 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 銀行賬戶信息。
3.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4. 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審核與發(fā)放: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公安、工業(yè)和信息化等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財政部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資金分擔:
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按照總體 9:1 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并分地區(qū)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 8.5:1.5 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 9:1 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 9.5:0.5 比例分擔。
監(jiān)督管理:
各地、各相關部門按規(guī)定對補貼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確保政策平穩(wěn)過渡,保障資金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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