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購車政策
蕪湖購車政策很豐富。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方面,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同時新購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按新車價格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新車價格 5 萬元(含)以上 10 萬元(不含)以下,燃油車補 6000 元、新能源車補 9000 元;10 萬元(含)以上 20 萬元(不含)以下,燃油車補 10000 元、新能源車補 13000 元;20 萬元(含)以上,燃油車補 15000 元、新能源車補 18000 元。
乘用車指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插電式混動、燃料電池汽車,注冊登記須掛新能源號牌。轉讓和新購車輛的個人消費者須為同一人,且均為非營運性質。舊車須在細則印發(fā)日前登記在消費者名下,新車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個人每轉讓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與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不重復享受。
擬申請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通過省服務平臺填報個人及車輛信息,向新車發(fā)票開具地提交申請。各市商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審核通過的由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方面,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相應新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1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7000 元。
擬申請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相關平臺填報信息提交申請。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共擔,各地按職責監(jiān)管,對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
此外,還有汽車消費券活動,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至 6 月 10 日,發(fā)放規(guī)模 1200 萬元,針對在參加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非營運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根據(jù)所購車輛開票價格給予相應補貼,在銀聯(lián) APP 發(fā)放,活動流程和注意事項也有明確規(guī)定。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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