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補貼條件
新能源車補貼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
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fā)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照本通知標準執(zhí)行補貼。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本通知印發(fā)之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對于已領(lǐng)取補貼的消費者,補齊差額部分補貼。
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8 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5 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 萬元。
更新車齡 8 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 6 萬元。
2022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 2021 年基礎上退坡 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wǎng)約車)、環(huán)衛(wèi)、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guān)公務領(lǐng)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 2021 年基礎上退坡 20%。
2022 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終止,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
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補貼申請。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專區(qū),設有“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專欄,申請補貼、進度查詢、操作指南等均可一鍵查看。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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