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平衡標準是什么
動平衡標準是指用于衡量旋轉部件在運轉時平衡狀態(tài)的一系列規(guī)范和要求。
在 GB9239 標準中規(guī)定,凡剛性轉子如果不能滿足做靜平衡的盤狀轉子的條件,則需要進行兩個平面來平衡,即動平衡。只做靜平衡的轉子條件如下,平衡靜度 G0.4 級為最高精度,一般情況下泵葉輪的動平衡靜度選擇 G6.3 級或 G2.5 級。
對于單級泵、兩級泵的轉子,凡工作轉速≥1800 轉/分時,只要 D/b<6 比值,就要進行動平衡。對于多級泵和組合轉子(3 級以上),無論工作轉速多少,都要做組合轉子的動平衡。
由德國工程師協(xié)會制訂的 VDI-20260“旋轉剛體平衡狀態(tài)的評價”和國際標準化組織建議標準 ISO1940《轉子剛體的平衡質量》,建立了轉子的最高轉速與可接受的殘余不平衡之間的關系,以及各種有代表性的轉子與建議的質量不平衡等級之間的關系。標準中的 G 值在數字上相當于以 9500r/min 運轉的轉子用來表示的偏心率 e。
動平衡等級標準具體如下:剛性安裝的具有奇數汽缸的低速船用柴油機的曲軸傳動裝置為 G4000 級;剛性安裝的大型兩行程發(fā)動機的曲軸傳動裝置為 G1600 級;剛性安裝的大型四行程發(fā)動機的曲軸傳動裝置,彈性安裝的船用柴油機的曲軸傳動裝置為 G630 級;剛性安裝的高速四缸柴油機的曲軸傳動裝置為 G250 級;具有六個或更多汽缸的高速柴油機的曲軸傳動裝置,汽車、卡車及機車頭的整個發(fā)動機(汽油機或柴油機)為 G100 級;汽車輪、車輪緣、軸座、傳動軸,彈性安裝的具有六個或更多汽缸的高速 4 行程發(fā)動機(汽油機或柴油機)的曲軸傳動裝置為 G40 級;具有特殊要求的傳動軸(推進器、萬向接頭軸),壓碎機的零件,農業(yè)機械的零件,發(fā)動機(汽車、卡車及機車頭的汽油機或柴油機)的單個組件,在特殊要求下具有 6 個或更多汽缸的發(fā)動機曲軸傳動裝置,煉制廠機械的零件,船用主渦輪傳動機構(商船用),離心機鼓輪、飛輪,泵式推進器,機床和普通的機械零件,普通的電樞,特殊要求的發(fā)動機單個部件,燃氣和蒸汽渦輪等,分別對應不同的 G 值等級。
總之,了解和遵循動平衡標準對于確保旋轉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減少故障、延長使用壽命具有重要意義。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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