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成都新能源補貼怎么樣?
2024-09-06 16:06:13
作者:資訊小編
17 年成都新能源補貼情況是這樣的。
補貼比重方面,2017 年到 2018 年,新能源乘用車的國家補貼額度在舊版標準基礎上退坡 20%,地方補貼額度不得超過國家補貼額度的 50%。這意味著與 2016 年相比,消費者購車所能獲得的補貼最多減少 4.4 萬元。
比如,續(xù)航里程≥100 公里,<150 公里的,國家補貼 2 萬元,較退坡前降低 0.5 萬元;續(xù)航里程≥150 公里,<250 公里的,國家補貼 3.6 萬元,降低 0.9 萬元;續(xù)航里程≥250 公里的,國家補貼 4.4 萬元,降低 1.1 萬元;插電式(增程式)新能源乘用車續(xù)航里程≥50 公里的,國家補貼 2.4 萬元,降低 0.6 萬元。而且地方補貼不得超過國家補貼的 50%。
補貼方式上,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以新能源乘用車續(xù)航里程為界限分為四個級別。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在銷售時按照扣除中央和市級補貼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待滿足條件并取得中央財政補貼后,由生產企業(yè)按規(guī)定據實申報市級補貼。
在成都,還有額外的市級補貼。在成都新購置新能源汽車(二手車除外),且在本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消費者(個人、單位用戶)在獲得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將獲得額外的市級配套補貼,補貼額度為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 50%。
符合相關規(guī)定,納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已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都在補貼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相關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且適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期間(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適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成都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新車。
非本市的生產企業(yè),可在本市注冊登記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銷售子公司或委托一家在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經銷商代為提交申報資料,市級補貼資金均撥付至生產企業(yè)賬戶。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問答叫獸)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