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駛速度不能低于60,否則會受到罰款。具體規(guī)定如下:
1.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guī)定最低速度時速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3分。
2. 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時速行駛,低于最低限速20%以內(nèi)的,不予罰款處罰。
3. 因修路、堵車、雨霧等惡劣天氣造成高速公路上車輛時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將不予處罰。
請注意,以上規(guī)定僅適用于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行駛速度要求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