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限號跑了一天怎么處罰
2025-06-18 22:34:02
作者:資訊小編
鄭州限號跑了一天處罰如下:
1、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在限制、禁止的區(qū)域或路段通行定性,處100元罰款,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定性,處100元罰款,記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違章的行為是什么
違章的行為如下:
1、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3、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4、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的;
5、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離帶掉頭、轉彎的。
法律依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六十八條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應當在一日內(nèi)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應當在一日內(nèi)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核發(fā)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fā)。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nèi)補發(fā)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xù)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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