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是什么意思
2023-12-07 15:54:59
作者:資訊小編
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即指有燈光,轉向,制動失效等安全隱患情況的車,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都屬于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安全設施不全,可以說有很多,如:燈光、滅火器、三腳架等等。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有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是不能駕駛的。小到車燈不亮,大到少一個車轱轆,但凡車輛有一部分有問題,上路有安全隱患,都可以處罰。
盡管機動車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技術檢驗被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但實際上經常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是最了解機動車的安全狀況。均學習過關于車輛的保養(yǎng)知識、常見故障的判斷方法、構造、使用、日常檢查等知識在進行駕駛培訓時的駕駛員,都具備進行基本檢查和診斷故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在上路行駛前駕駛員通過檢驗發(fā)現其他不符合安全技術性能情況或自己駕駛的機動車有故障的,要在駕車上路前停止出發(fā),并及時維修機動車。僥幸心理絕對不能有。對于機動車安全設備不全的,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如機動車沒有制動器的,或者燈光裝置、后視鏡、刮水器、轉向器、制動器等,駕駛人不得上路駕駛,否則將構成交通違章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九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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