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鑒定費用一般是多少
2023-11-29 12:20:23
作者:蔡金盛
車輛鑒定費用如下:
1、標的物鑒證總值1萬元至10萬元的,1萬元部分按3%收取,超過1萬元部分按2%收??;
2、標的物鑒證總值10萬元至20萬元的,1萬元部分按3%收取,1萬元至10萬元部分按2%收取,超過10萬元部分按1%收??;
3、標的物鑒證總值超過20萬元的,20萬元以內部分按第2款的規(guī)定收取,超過20萬元部分按0.5%收取。
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品。評估人品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
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fā)給當事人;
4、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當事人如對經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結論5天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轉交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有10天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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