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車駕駛證丟了,有什么辦法可以在查到駕駛證的相關信息
2023-11-28 12:07:29
作者:蔡金盛
第九條申請人考試合格的,由國家鐵路局頒發(fā)相應類別的駕駛證。
第十條駕駛人員執(zhí)業(yè)時,應當攜帶駕駛證。駕駛證僅限本人持有和使用。
第十一條駕駛證應當記載和簽注以下內容:
(一)持證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單位、居民身份證號碼、本人照片和指紋信息。
(二)核發(fā)機關簽注:準駕機車車輛類型代碼、初次領駕駛證日期、有效起止日期、核發(fā)機關印章。
第十二條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駕駛證有效截止日期不得超過持證人法定退休日期。
駕駛證有效期滿、需要延續(xù)的,應當在駕駛證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國家鐵路局提出申請。駕駛證損毀、記載內容變化或者駕駛證丟失的,應當及時向國家鐵路局申請換證或者補證。國家鐵路局審核后認為符合條件的,予以換證或者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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