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戶車轉個人使用年限,公司車輛轉個人名下幾年報廢
2025-04-24 02:40:04
作者:資訊小編
公車對私家車的使用壽命有刻意限制,車輛的使用壽命與該車是公車還是私家車無關。只要符合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就可以開車。各類機動車的使用壽命如下:
(一)小型、微型客運出租車8年,中型出租車10年,大型出租車12年;
(2) 15年租賃客車;
(三)小型客車10年,中型客車12年,大型客車15年;
(四)客車客運車輛使用滿13年;
(五)其他小型、微型商用客車10年,大中型商用客車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滿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大型客車除外)使用滿20年;
(8)三輪汽車、單缸低速貨車使用9年,多缸低速貨車、微型貨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貨車使用10年,其他貨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15年;
(九)具有載貨功能的特種作業(yè)車輛15年,不具有載貨功能的特種作業(yè)車輛30年;
(十)整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15年;
(十一)三輪摩托車12年,其他摩托車13年。
因此,公司車輛過戶到個人名下的年限取決于機動車的種類,不同種類的報廢年限也不同。此外,《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號文第四條規(guī)定,登記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
1.經(jīng)修理、調整仍不符合國家在用車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有關要求的;
(二)經(jīng)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的;
3.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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