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貨車不需要營運證?
為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從業(yè)人員提供服務,或僅在工礦區(qū)內使用貨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活動的三種情況,均屬于非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無需取得道路貨物運輸證商業(yè)執(zhí)照。
辦理流程
1.工商加工個體經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申請道路經營許可證;
3.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
4.取得稅務登記證;
5、車輛在車管所登記(經工商局核準的外地車輛過戶個體經營者姓名);
6、取得經營證書。
所需材料
初次申請所需資料
1、負責人身份證明、負責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及車輛檢驗合格證;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的數(shù)量、型號、技術性能、投資時間等;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營業(yè)執(zhí)照過戶所需資料
1.目標公司牌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2.現(xiàn)有公司執(zhí)照和道路運輸許可證
3. 登記證、駕駛證、照片
4、轉讓申請表、授權委托書、負責人身份證
5、公章
根據(jù)《辦法》,對違法經營者處5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管理部門要依法及時查處違法經營行為,落實查封、扣押、沒收、拍賣違法經營者的權利。違法經營罪觸犯刑法,分為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量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下罰款。違法經營規(guī)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huán)境資源的違法經營,除沒收違法經營設備外,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絕、阻礙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