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動摩托車上牌新規(guī)定
西安電動自行車分為合標電動自行車和超標電動自行車
2021年開始,西安合標電動自行車實行帶牌銷售政策,買車有牌照,不用四處跑路掛牌。
以下是辦理步驟:
登記掛牌業(yè)務(wù)
進入陜西公安交警電動自行車管理平臺,點擊【帶牌銷售】【掃一掃】,掃描車輛合格證上的二維碼,綁定車主信息、繳納號牌工本費、申領(lǐng)電子行駛證,即可完成車輛登記備案。
電子行駛證
其他業(yè)務(wù)
2019年12月31日后,陜西省超標電動自行車不能在集中登記掛牌,逾期不做處理
超標電動自行車特征:
1、未獲得國家3C認證
2、設(shè)計時速超過25公里/h
3、整車質(zhì)量超過55公斤
4、電池電壓超過48伏
5、電池電壓超過400瓦
2020年1月1日起,陜西未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能上路行駛。
2019年12月31日后,陜西省超標電動自行車不能在集中登記掛牌,逾期不做處理。
對已辦理登記掛牌取得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的超標車輛實行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為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過渡期內(nèi)獲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允許上路行駛;過渡期滿,臨時號牌作廢,不得上路行駛。
2019年4月15日起,陜西省不得生產(chǎn)、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以任何方式發(fā)放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牌照。
以下是關(guān)于電動摩托車規(guī)定的相關(guān)介紹:
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要求是最高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含電池在內(nèi)的車重55公斤,電機功率在400W以下,必須要有人助力驅(qū)動,必須安腳踏。
規(guī)定:前、后輪中心距不大于1.25m,車體寬度不大于0.45m,并且不能隨便改動,符合這些標準的才按非機動車管理,超過這些標準的屬于電動摩托車,按機動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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