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檢是按行駛證注冊日期還是發(fā)證日期
2023-04-13 14:06:33
作者:蔡金盛
車輛年檢期限是按照行駛證的注冊登記日期。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nèi)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nèi)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nèi)經(jīng)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根據(jù)《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yōu)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內(nèi)容規(guī)定: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nèi)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nèi)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nèi),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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