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停車位可以申請充電樁嗎
【太平洋汽車網(wǎng)】沒有停車位不可以申請充電樁,國家多部委聯(lián)合頒發(fā)《關于推進物業(yè)管理區(qū)域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針對充電樁進小區(qū)政策明確,要求物業(yè)公司必須配合充電樁安裝工作。
■廣州市正在大力推進充電樁建設,今年6月30日,全市首個路邊公交車充電站在梅東路正式投入使用。新快報記者 畢志毅/攝廣州市政協(xié)“有事好商量”民生平臺開展專題研討尋良方新快報訊 記者董芳 見習記者黃聞禹 通訊員李志潔報道 開車赴約的人有時比坐公交車、地鐵的人晚到,原因除了路上堵車,找停車位也花了不少時間——市中心停車難一直是廣州城市治理的一大難題,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8年6月,廣州市本市籍機動車汽車保有量達到255萬輛,其中中小客車208萬輛,此外還有大量的非本市籍車輛,而廣州市實際泊位數(shù)達到200萬個以上。雖然廣州市停車位與中小客車比接近1:1,但是與城鄉(xiāng)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guī)劃導則》要求的1.1倍至1.3倍之間有一定差距。尤其在中心城區(qū),車位供需矛盾近年來有增無減、愈演愈烈。
對策:推進《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相關細則落地實施前不久,廣州市人大通過了《廣州市停車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10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有了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
“《條例》的出臺,讓停車場的規(guī)化、建設、使用與管理有法可依,但該《條例》是否有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規(guī)定?”市政協(xié)委員鄭子殷提出了疑問。
對此,市交委停車場管理處處長鐘佳表示,目前廣州市各有關職能部門正努力推進相關細則的落地實施,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場,安裝機械立體停車設備,完善停車配建指標,以及差別化停車場收費等。
針對立體停車設備報批報建程序多、障礙大、難以推廣的問題,《條例》明確要求簡化審批程序:利用既有停車庫內(nèi)部富余空間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的,無需申領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利用小區(qū)自有用地在室外增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的,如果高度小于6米,規(guī)模少于50個車位等小體量的,免于申請報建。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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